承弊易变,必须整肃吏治,管好官吏。杨坚在这方面动了不少脑筋。
滥设郡县,滥封官吏,也是北周遗留的弊政。或是“地无百里,数县并置”,或是“户不满千,二郡分领”,如此这般,“具僚已众,资费日多;吏卒增倍,租调岁减;民少官多,十羊九牧”,加大了国家的开支,加重了百姓的税负,而且极易滥竽充数,祸害百姓。对于此弊,河南道兵部尚书杨尚希的建议是“存要去闲,并小为大”,使国家“不亏粟帛”,使选举“易得贤良”,苏威也提请废去郡一级的建制,杨坚听从了他们的意见,“悉罢诸郡为州”。作为权宜之计,这在当时,乃是革除弊政,整饬吏治的重要措施。
杨坚整肃吏治,还另有其特色,他善于发掘廉良为吏之标率,用现在的话说,是树立廉良之吏的典型。
新丰县令房恭懿之政绩,可数三辅地区之最。雍州诸县令朝谒时,杨坚必定要把房恭懿“呼至榻前”,向他咨询“治民之术”。杨坚对各州的朝集使说:“房恭懿志存体国,爱养我民,此乃上天宗庙之所祐。朕若置而不赏,上天宗庙必当责我。卿等宜师范之。”于是提拔房恭懿为海州刺史。树立了这个县令的典范之后,“州县吏多称职,百姓富庶”。
岐州刺史梁彦光鉴于当地民风质仆,无为而治,政绩不错,每年奏报给朝廷的户口、垦田和赋税都是全国第一。杨坚亲临岐州巡视后下诏书称赞梁彦光:“操履平直,识用凝远,布政岐下,威惠在人,廉慎之誉,闻于天下”,并希望“四海之内,凡曰官人,慕高山而仰止,闻清风而自励”。相州刺史樊叔略的政绩非同一般,杨坚亦“以玺书褒美,班示天下,征拜司农”。此二人是刺史一级的典范。
这都是开皇元年(581)的事,十年之后,即开皇十一年(591),杨坚依然如此以树立良吏典型整肃吏治。平乡县令刘旷有突出的政绩,他能“以义理晓谕”而使“讼者皆引咎而去”,以致于平乡这个地方,“狱中草满,庭可张罗”,
尚书左仆射高颎荐刘旷“清名善政为天下第一”。杨坚召见刘旷,慰劳勉励于他,并对身边的官吏说:“若不殊奖,何以为劝!”特下诏提拔刘旷为莒州刺史。
以上数例可以说明,树立典型之事,也是古已有之的,至少在隋文帝杨坚之时就有,只是那时有其实而无其名,如此而已。
从开皇六年(856年)二月起,隋朝各州刺史以及高级僚属于每年岁末轮流入朝,呈奏本州官吏的当年政绩,由朝廷进行考核升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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